《哲学研究》
拉兹1939年出生于巴勒斯坦,1963年毕业于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后在希伯来大学的资助下,前往牛津大学跟随著名法哲学家赫伯特·哈特()学习。在牛津获得哲学博士学位后,他回到以色列任教于希伯来大学法学院和哲学系,1971年获得终身教职并升为高级讲师。
此后,拉兹于多个世界知名大学从事研究和教学工作。1985年至2006年间,担任牛津大学法哲学教授。2002年,前往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任法学院教授。2011年,开始担任英国伦敦国王学院法学研究教授。此外,拉兹还担任普林斯顿大学、南加州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多伦多大学、耶鲁大学等多所大学的客座教授。他的研究也闻名世界法学、政治哲学研究圈,被称为“过去50年来最有影响力的法律、政治和道德哲学家之一”。
拉兹主要的著作包括《法律体系的概念——一种法律体系理论的介绍》《法律、道德和社会》《法律的权威——关于法律与道德论文集》《自由的道德》等。尽管师从哈特,但拉兹明确表示了对导师的自然主义的拒斥。拉兹的影响并非仅仅停留在理论领域,他的工作成果曾经多次在法律实践中被引用。除了法律理论领域,拉兹也对政治哲学和伦理学研究做出了理论贡献,例如在道德领域为价值多元化和各类不可通约价值观的共存进行辩护。拉兹还培养了许多出色的法律与道德哲学家,包括牛津大学法理学研究的两位现任教授莱斯利·格林和蒂莫西·恩迪科特,以及该校已故前法学教授约翰·加德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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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亚光
编辑 | 青青子
校对 |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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